
国家银行(Bank Negara)发文指出,贷款者可在今日起向银行申请暂缓还贷半年,贷款者只需向银行提出申请,无需经过审核就可自动获得批准。
文告指出,银行必须向贷款者提供有关分期付款数额和融资期限将受到什么影响的讯息。
国行发文指出,选择还款援助将增加贷款的整体成本,因为延期还贷将会产生利息或盈利。
贷款者可通过银行网站提供的网络表格或电子邮件的网站提出申请。此外,贷款者也可联系各自的银行以获得客服人员的指导。
文告指出,在暂缓还贷期间将会继续被征收利息,不过所征收的利息并非复利。因此,国行建立贷款者要求暂缓还贷后,继续缴付贷款,否则贷款期限将会延长。
欲知更多有关还贷援助的详情,可浏览bnm.gov.my/R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