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道不好,大部分人或许都有至少一份或更多兼职在身,内陆税收局上周已重申,只要是商业收入,即使是驾驶优步等兼职所赚外快都必须呈报,但大家又是否知道,其实有两种指定的额外收入是免税的呢?
宏愿理财机构税务与财务咨询总监拿督蔡兆源回应《中国报》电访时指出,这两种特定收入,第一种是政府特别豁免的收入,如写书人的版权费、保险索赔及退休金等,第二种则是资本收入(Capital receipt),如父亲给孩子、丈夫给太太的家用等。
蔡兆源也是首相署利商特工队税务改进专案委员会联合主席。
商业收入可扣汽油开销
他进一步解释,若所兼职的工作是与文学著作、原创画作、编曲等出版的版权收入有关,首2万令吉是获免税的,不过上述对全职作家等受聘于出版社的国人则不适用。
“至于资本收入,这不局限于父母遗留下来的财产,或给予孩子的零用钱,举例1万令吉,这些钱是无需呈报的。”
蔡兆源指出,在大马工作赚取收入的人士,基本可区分为商业收入纳税人及没有商业收入纳税人两种,前者在呈报收入时填写的是B表格,后者是BE表格,前者报税截止日是每年的6月底,后者则是4月底。
他举例指,在固定工作之外兼职的收入,如使用业余时间当优步司机、做网上销售、推销保险或单位信托基金等,就需要填写B表格,将固定收入及兼职收入一并呈报。
“但这些有商业收入的纳税人将享有可扣税收入的好处,举例优步司机及销售保险和单位信托基金的国人,可以按工作需要所使用的比例来扣税。”
他举例,假设一名兼职的打工人士,私人使用汽车哩数是1000公里,当优步司机驾驶2000公里,那么其三分二因商业用途的相关开销就可以享有扣税,这些开销包括汽油、过路费、停车费、路税及汽车维修费等。
无论如何,上述可扣税项目都需要有单据作为佐证,蔡兆源奉劝国人勿抱持侥幸心态,在没有单据支持下自行扣除开销,并认为其实只要如实报税,在扣除可扣税项目后,真正被征税的数额其实并不高。
租金收入不等同商业收入
蔡兆源指出,许多人以为租金收入就一定是商业收入,但其实租金收入不一定是商业收入。
他举例说,一名打工族,除了一份正职,还有一间房子供出租,从中赚取租金收入,那么他不是要填B表格,而是BE表格,这笔租金收入只需填入额外收入栏目中即可。
“一笔租金收入会被归纳为商业收入,除非该名业主有积极提供服务,如保安服务、定期维修等,必须是业主自行提供的服务,举例,整栋大厦出租的业主;那些只是在一栋公寓中持有其中单位出租,而公寓本身也已提供上述保安等服务,则不算商业收入。”
没注册公司 兼职还是要报税
蔡兆源解释,有兼职收入的纳税人无论有没有向大马公司委员会(SSM)注册公司,其兼职收入都必须向内陆税收局呈报,因为注册公司及报税是两回事,不该混为一谈。
同时,因兼职而有商业收入、且是自雇人士的纳税人就应该向大马公司委员会注册,举例从事保险经纪、优步司机、网上销售等的纳税人,这些都属于自雇人士。
大马公司委员会总执行长拿督扎拉阿都娃哈此前接受《中国报》访问时就曾指出,根据商业注册法令,任何人或公司,只要连续营运30天,无论是否通过传统管道、有无实体店,即便是网络生意,都必须向公司委员会进行商业注册。
意即,通过面子书、Instagram或其他社交平台赚取额外零用钱的人,只要网店开门营运连续30天,即便一张单也未开,还是得注册业务!
另外,蔡兆源强调,在呈报收入的表格中任何栏目所填写的收入都必须是净收入(net figure),所谓净收入就是已经扣除可扣税项目的收入。
他举例说,如果是出租一所房子,租金收入是1万令吉,在扣除门牌税、地税、保险等支出共3000令吉后,净收入将是7000令吉,在填写租金收入时就直接填上7000令吉,而不是1万令吉,切勿填错而莫名多缴税。

(转载自中国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