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取自光华网)
一名持有残疾人士卡的学习障碍男子,涉嫌对8岁男童进行口交,今天被控上庭时不认罪,获准以1万5000令吉保释外出,案件展至下月19日过堂。
35岁被告莫哈末阿尼尔阿斯夫,来自武吉峇汝,被控于本月13日大约傍晚6时30分,在位于淡峇巴也民众会堂的厕所内,对受害者进行口交,因而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处最高监禁不超过20年和鞭刑。
副检察司西蒂如维娜较早前不建议被告被保释外出,因为被告的住家与受害者住家相近,担心被告会骚扰受害者。
尽管如此,辩护律师普斯巴说,被告在年龄上虽是成年,却是学习障碍的残障人士,心智不健全,举止有如10岁孩子。
他说,被告父亲已经去世,拥有6兄弟姐妹,其中4人仍在读书,2人工作,被告也面对其他健康问题,希望法庭准许被告保释外出,让他留在家人身边,有人照料。
法官诺玛依斯迈最终准许被告以1万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同时也警告被告若骚扰受害者,其保释金将被充公。
(文 / 载自光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