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翻摄自google
据外媒报道,6月2日谷歌在一项拟议的集体诉讼中被起诉,诉讼指控这家互联网搜索巨头通过设置为 “隐私”模式的浏览器、大范围跟踪用户的互联网使用情况,从而非法侵犯了数百万用户的隐私。要求谷歌赔偿最少50亿美元(约213亿令吉)。
入禀者称,网民一旦使用谷歌搜寻资料,即使其设定是使用私人模式,该公司仍可未经网民同意,便可了解网民的习惯与一切讯息,属于侵犯私隐行为,因此入禀者要求谷歌对于侵犯私隐行为,向每名用户赔偿5000美元。
透过Google Analytics、Google Ad Manager与其他应用程式,以及智慧手机app等网路外挂插件收集资讯,不管用户是否点击谷歌支持的广告。这些动作让谷歌取得用户的朋友、兴趣、喜爱的食物、购物习惯等相关资讯,甚至是用户在线上搜索「最私密、可能是最尷尬的事情」。
许多谷歌用户以为,以私人模式查看时不会跟踪其搜索历史记录,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谷歌尚未回应查询。
文/综合报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