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Hamzah Zainudin)今日(4日)发文强调,虽然联合国麻醉品委员会将大麻和大麻脂从危险毒品的附表中移除 ,但马来西亚决不会改变对大麻的限制。
联合国麻醉品委员会周三(2日)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了第63届的会议,并接受了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建议,从《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的附表四中删除了大麻和大麻脂。该建议以微弱的优势表决通过,其中27票赞成,1票弃权,25票反对。


而今日(4日)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Hamzah Zainudin)发文告强调,在马来西亚的大麻和含大麻成分的物品仍会受到我国法律《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的限制。马来西亚不受到此决策的影响,该物质在我国受严格管制的状态依然是没有改变的,任何违约者依然会收到法律的制裁。

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Hamzah Zainudin)表示,联合国麻醉品委员会的决定不意味着国际放宽了对大麻的管控,因为大麻仍在《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的附表一下受到严格控制。“大马作为3个国际毒品公约的成员,即《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以及《1988年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愿意全力配合,以打击国内和国外的毒品罪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