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洲法院本周三裁定,法国奢侈品牌香奈儿(Chanel)的商标与华为技术公司的商标彼此不相似,不会对Chanel的商标造成混淆,因此Chanel输掉了与华为的商标诉讼。
在2017年时,华为向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申请注册保护为其用于计算机硬件的Logo。但此举遭到Chanel强烈反对,并声称华为的Logo中的“两个相互交织的半环”与Chanel的Logo极为相似。
欧盟知识产权局在2019年驳回了Chanel的反对意见,称在公众心目中这两者并没有相似之处,并没有造成混淆的可能性。Chanel随后向位于卢森堡的欧洲法院对该裁决提出质疑,该法院在本周三的裁决中驳回了上诉。
欧盟综合法院认为,有争议的商标有一些相似之处,但它们的外观差异很大。而且Chanel的商标曲线更圆润,线条更粗,方向是水平的,而华为商标的方向是垂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