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熊维尼”(Winnie the Pooh)由英国作家艾伦·亚历山大·米恩(A.A.Milne)创作的童话角色,在1926年10月首度推出,之后由华特迪士尼(Walt Disney)制成动画,成为全球知名的卡通人物。不过据外媒报道,“小熊维尼”这个角色的版权自今年1月1日起进入公有领域,正式向大众开放,任何人皆可以此为名进行创作。
据外媒报道,根据美国法律规定,作品推出超过95年后,即进入公有领域,因此1926年正式出版的《小熊维尼》在今年1月1日也正式进入公有领域的范围,这意味着小熊维尼这个角色的版权从此向大众开放,任何人无须授权或支付任何费用,即可使用小熊维尼的名字进行二次创作,或分享当年故事书中的内容。
然而这不代表民众可以任意对迪士尼版本的红衣黄色小熊进行二次创作,因为这个版本的小熊维尼在1966年才推出,因此版权依然握在迪士尼公司手上,若要使用迪士尼版本的小熊维尼的图像或影音,仍需取得迪士尼的授权,否则可能面临迪士尼的诉讼或求偿。
“小熊维尼”最早在1925年时第一次问世,但当时是以圣诞故事的形式刊登在伦敦的报纸上,直到1926年10月,作家米恩才正式推出《小熊维尼》故事书。这只小熊是米恩为儿子所创作,在1961年时,迪士尼公司购得版权并重新绘制,1966年起推出新版动画,自此有了现在圆圆胖胖的黄色小熊外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