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对近期被总秘书陈棋雄寻求召开特大罢免一事,马来西亚中小企业公会总会长陈芳心反击指出,召开特大程序不符章程、无效,他并进一步强调,理清公会内部帐目的疑点,合法合理。
陈芳心在法律顾问黄明山丶前副总会长拿督雷智雄,及多个分会会长的陪同下,5日召开记者会,对於在他审查内部帐目时却遭突如其来的罢免行动,他怀疑这一系列举动背后的意图。
中小企业公会原订在4月13日召开会员大会,基於内部帐目审计无法如期完成,陈芳心因此向社团注册局(ROS)申请展延大会至5月底。陈棋雄则在日前要求在4月23日召开会员特别大会,寻求罢黜总会长陈芳心。
陈芳心重申,他无意寻求蝉联,但在即将卸任之际,他着手重新审查公会文件,发现了一些不完整之处。 “我必须解决过去两年会员大会中存在的违规问题,即我们忽略了按照章程第11条规定向内部审计员检查账目的情况。”

陈芳心还提到,他已在理事会和常务会议上提出并讨论了纠正错误的计划,并得到了理事会的支持。作为会长,他认为有必要纠正一些理事会成员在这些问题上的违规行为。
陈芳心表示,自己在公会服务20多年来,还从未受到过无理的质疑。他再次强调,其账目纠正计划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并表示将全力支持下届总会长。

马来西亚中小企业公会法律顾问拿督黄明山则指出,根据协会章程,召开特别代表大会必须符合一系列条件,其中包括必须经过理事会会议的通过,并设立特别代表大会委员会,通过委员会发布至少一个月的通知,方可召开特别代表大会。
然而,他表示,在理事会会议上完全没有讨论过召开特别代表大会的议程,理事会成员也未收到有关召开特别代表大会的通知。

前副总会长拿督雷智雄则表示他与陈芳心相识多年,对他的正直印象深刻,一直见证他默默为公会做出的贡献。他强烈要求在即将举行的会员大会上,公会应该对公会账目存在的问题做出解释。

